一、专业选择范围
1.2024级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。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(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)。
2.2024级港澳台学生、留学生、预科转入学生,已确定主修专业,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6月初学院主页向学生公布专业选择实施方案。
2.6月10日9:00学生在教务系统查询各专业接收计划并启动志愿填报;6月13日17:00前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。
4.7月7日前完成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认工作。
5.7月1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,7月11-13日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,并将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,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变更学籍。
三、专业选择程序
(一)专业接收计划
学院依据2024级参与专业选择总人数及各专业已招收学生数(预科、港澳台、留学生),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。
(二)专业宣传与咨询
专业宣传:学院通过专业导论课、教务开放日、校园开放日等渠道,分批开展8个本科专业宣传介绍。
专业选择咨询:兴庆校区南一楼1014办公室,029-82663675,曹老师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(三)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
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,参考大类内8个备选专业接收计划,在教务系统依次填报8个志愿;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,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。
(四)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
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;在教务系统核对培养方案中2024—2025学年第一、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成绩。核对无误的,应在系统确认,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已核对无误。
(五)综合成绩计算
综合成绩=智育成绩*90%+综合素质测评成绩*10%
综合素质测评成绩(保留小数点后一位)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。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4—2025学年第一、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(保留小数点后一位);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,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;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;专业导论课、基础通识类核心课、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;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“60分”计算;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(含补考、重修不及格),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。
(六)确定专业选择结果
专业选择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,遵从综合成绩”的原则,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备选专业接收计划确定专业选择结果。
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。
专业选择结束后,学生根据已选择专业的培养方案,按选课通知选下学期课程。
(七)组织保障
学院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。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、书记、教学院长、副书记、系主任组成,全面负责本次专业选择工作。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,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。
学院专业选择工作监督小组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刘老师。
学校专业选择工作小组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电话:82668305。
未尽事宜由赌博平台
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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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5日